关于对《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5-04-18 15: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巩固建筑业大市地位,奋力打造建筑业强市,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公众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建筑科技与节能科,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

联系人:王珍珍

联系电话:0710-3222157

电子邮箱:413945353@qq.com

附件:1.《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巩固建筑业大市地位,奋力打造建筑业强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呈现规模持续扩大、建造能力显著提升的良好态势,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以及吸纳就业人口,特别是农村转移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市建筑业仍面临行业发展不平衡、核心竞争力不足、转型升级慢、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借鉴江苏、浙江、广州等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并征求多部门意见后形成《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建筑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短板,围绕提质扩量、政策激励等方面提出16条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培育壮大建筑企业。《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梳理建筑业产业链条体系的基础上,针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建材企业等不同类型,分类培育重点企业。依托我市优势建材产业,不断完善和延伸建材产业链,加快培育根植性建材产业。紧盯建材产业链薄弱环节、供应链缺失环节、价值链高端环节,引进一批高附加值建筑设施设备生产企业。搭建襄阳建筑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建筑企业、建材、建筑人才、建筑机械、金融等信息,服务建筑业全产业链。

(二)扶持建筑企业拓展市场。《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争资金、争项目工作力度,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增强产业发展动能。扶持企业拓展建筑施工领域,调整以房建为主的单一建筑产业结构,支持引导建筑企业进入港口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和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搭建交流服务平台,扶持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三)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建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管,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大违规生产、销售建材的打击力度。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成果转化,提高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推动“好房子”建设,制定《好房子设计导则》,针对“好房子”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端智能家居生产企业。

(四)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严格落实支付担保政策,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预警信息系统,有效管控资金拨付风险。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中人员、业绩、奖项、信用等条件设定,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评标质量。强化市场秩序管理,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厉打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注册人员“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要求,推行柔性执法,对建筑业新技术、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积极采取行政指导方式,激励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色的产品,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但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企业,运用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积极给予支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我市“1+7”人才政策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加大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支持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技术人才。

附件2

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巩固建筑业大市地位,奋力打造建筑业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聚焦优质企业培育、建造组织方式变革、产业绿色发展、全产业链构建等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专业及劳务分包、建筑材料、服务咨询近地化配套水平,加快推动建筑产业升级壮大。到2027年,建筑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智能建造加快推进,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业产业链条。

1.建筑规模持续壮大。建筑业产值突破1800亿元,年增速保持在6%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6.5%。

2.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年产值200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 1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至200亿元的建筑企业3家,年产值50亿元以上至100亿元的建筑企业5家,企业外向度显著提升。

3.企业结构更趋优化。增加2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0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50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建筑品质不断提升。工程品质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建成建筑产业基地5个;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45%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

5.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建成企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应用平台2个,建立襄阳市建筑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建筑工业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企业培育,壮大建筑产业链条

1.梳理建筑业产业链条体系。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建筑业产业主链(即规划、工程立项、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造价、施工、日常运营、拆除再生),延伸补强人才链、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形成市场自主创新与政府产业扶持的联动机制,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破瓶颈制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我市现代化建筑业产业体系。

2.分类培育重点企业。扶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完善资质序列,以资质升级带动产业升级。扶持龙头企业向关联度高的设计、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开发、物业、工程咨询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逐步实现由传统施工向全产业链方向发展,由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发展;扶持骨干企业通过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提高施工能力,由专业分包向施工总承包方向发展;扶持中小企业深耕关键细分领域和业务环节,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和专业市场品牌,做到“小而精”“小而专”,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办理所需的建筑业资质,提高生产、安装、施工能力,帮助企业由单一的生产企业向综合性企业发展。

3.推动建筑产业链式发展。依托我市磷石膏建材、外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空气能等优势建材产业,不断完善和延伸建材产业链,加快培育根植性建材产业。紧盯建材产业链薄弱环节、供应链缺失环节、价值链高端环节,引进一批高附加值建筑设施设备生产企业。搭建襄阳建筑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建筑企业、建材、建筑人才、建筑机械、金融等信息,促进信息透明,优化资源配置,节约企业成本,服务建筑业全产业链。加大市外优质、大型建筑企业引进力度,特别是电力、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等互补型企业。

(二)激励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步伐

1.支持建筑企业拓展市场。加大争资金、争项目工作力度,布局实施一批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体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动态发布项目“机会清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产业发展动能。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用于鼓励民营建筑企业与央企、国企组建联合体共同发展,此类业绩可作为联合体各方有效业绩予以认定。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两项及以上项目的,可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独立参与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承揽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分期、分段验收合格后,可作为有效业绩参与招投标和资质申报。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重点考量建筑企业在劳务队伍、材料设备供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等方面的地域便利条件,择优选择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2.拓展建筑施工领域。调整以房建为主的单一建筑产业结构,支持引导建筑企业进入港口航道、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和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鼓励本地建筑企业与央企、市外大型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建筑业发展水平。

3.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搭建交流服务平台,推动本地优势企业与省、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合作,采用联合体投标、技术协作等方式参与省、市外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的外埠项目建设,提升产值外向度。依托各地襄阳商会建立襄阳建筑业驻点联络站,开展驻地建筑业政策分享、市场风险预警提示,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建筑业合作推介。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具有海外业务能力的我市建筑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合作“出海”。

(三)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积极推进绿色建造。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管。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逐步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广力度,政府采购项目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将使用绿色建材作为实质性条款并明确绿色建材种类、技术参数及验收标准,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行分级评价管理。加大违规生产、销售建材的打击力度,淘汰产业层次低、规模小、布局散乱、效益低下的落后产能。

2.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组建市级技术推广中心,引导装配式构件生产基地合理布局。加快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通过示范项目的探索、创新,总结推广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促进全市智能建造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并将相关费用在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中列明。鼓励建筑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成果转化,提高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广运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相关设备,提高施工效率。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项目现场的相关建设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3.积极探索推动“好房子”建设。贯彻落实“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理念,制定《好房子设计导则》,为商品住宅建设、设计、运维等单位提供集成化、可借鉴的技术指引。针对“好房子”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端智能家居生产企业。开展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原材料质量抽查、检测机构和商砼企业巡查等专项活动,全力提升工程品质。

(四)聚焦监管重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全面梳理摸排全市建筑企业连环债底数,用好增量政策,创设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专项化债资金,有效解决“政欠企、大欠小”问题。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严格落实支付担保政策,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承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事项,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10%。政府采购工程不得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履约担保。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市一账户,全市通用,分项目管理”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预警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工程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行为监管,有效管控资金拨付风险。

2.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保障招标人自主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允许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市场状况灵活选择最佳中标人。规范招标文件中人员、业绩、奖项、信用等条件设定,不得脱离项目的主要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过高或者不合理的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中小型建设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专业领域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中小企业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不得擅自将小型项目打包成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加强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和考核,提升评标专家的职业操守,切实提高评标质量。建立招投标评标环节快速纠错机制,高效解决招投标争议,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3.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单位项目招标监管,压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落实建设单位对围标串标线索的核查责任。推行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中,主要材料价格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宜控制在±5%以内,风险幅度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风险幅度以外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强化市场秩序管理。实施“互联网+监管”,加强建筑领域监管数据互联共享,逐步推进建筑市场与工程项目审批、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数字化联动监管。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厉打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行为。持续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注册人员“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招投投标等方面依法加以限制。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数据库,推进造价成果应用全过程数字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唯一性赋码,根据已赋编码篡改频次划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针对重复计量、多计量、提前计量等违规操作实施精准查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招投标、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事项中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凝聚服务合力,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

1.推行柔性执法。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建筑业新技术、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行业发展留足空间。对轻微违法行为,积极采取建议指导、提示提醒、告诫警示、整改纠错等行政指导方式,激励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色的产品,支持建筑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应收账款、商标权等作为抵押质押进行贷款。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但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企业,运用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积极给予支持。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为建筑企业开展保函、保证保险等业务。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我市“1+7”人才政策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加大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支持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共享教育资源,加快培育与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技术工人队伍。支持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技术人才,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包保服务建筑企业制度,与“千名干部进千企”相结合,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考评机制,细化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细化政策扶持。从财政、税务、金融、人才等方面综合施策,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支持建筑业产业链的企业培育、强企引入、技术创新、产业基地建设等工作,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定期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大力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依托市建筑业协会,拓宽企业常态化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惠企政策尽知尽享、助企纾困有难必应。

(三)营造浓厚氛围。每年召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评选建筑业十强企业,表扬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项目负责人、名师(工匠)。邀请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全市“两会”、经济工作会、新闻发布会等重要会议,提高建筑企业社会地位、业内认同。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相关政策、成果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