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住宅、商业用地,清河滨江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有变!

涉及住宅、商业用地,清河滨江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有变!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6-03-17 09:56

近日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清河滨江城市更新项目

控规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地块中涉及住宅、商业等规划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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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位


拟调整地块位于大庆路以东,红光路以南,沿江大道以西,丹江路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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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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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旭东路中丹江路-唐家巷段规划道路宽度由38米调整为16~31米,将旭东路中唐家巷以北段规划道路宽度由38米调整为31米。旭东巷(大庆路-旭东路段)规划道路宽度由25米调整为7~14米,旭东巷(旭东路-沿江大道段)取消并在B0413地块两侧分别新增宽9米和15米的规划城市道路。在C01-2地块和C01-3地块东侧、C01-4地块南侧新增宽4米规划城市道路。根据道路调整,优化沿线地块建设用地边界。


(2)将C01-2地块(防护绿地)和C01-3地块(商业设施用地)重新整合为C01-3地块和C01-3-1地块,其中,C01-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67公顷;C01-3-1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09公顷,绿地率不小于15%,配建地上机动车泊位25个。其他未提及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3)将C01-4地块(商业用地)、C01-9地块(服务设施用地)整合为C01-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混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28公顷,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小于85%,现状改造。 


(4)将B0411(公共停车场用地)、B0412(公园绿地)、B0404(科研用地)、B0405(防护绿地用地)、B04-8(科研用地)、B04-9(防护绿地)、B04-10(公园绿地)、C03-1(公园绿地)、C03-2(防护绿地)、C03-3(服务设施用地)、C03-5(防护绿地)、C03-6(商业设施用地)、C03-7(广场用地)、C03-4地块(二类居住用地)、C03-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C03-9地块(商务用地)重新整合为B0411地块、B0413地块、B0414地块、B0415地块、B04-10地块、C03-4地块、C03-8地块,其中,B0411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06公顷,绿地率不小于15%,配建地上机动车泊位18个;B041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15公顷,绿地率不小于15%,配建地上机动车泊位55个;B041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广场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65公顷,配建地下机动车泊位75个;B0410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97公顷,配建地下机动车泊位125个、公共厕所50平方米;B041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2.5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67%,配建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C03-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61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2.8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25%,绿地率由不小于35%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80米;C03-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75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4.8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限高由120米调整为70米。


(5)其他未明确指标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调整原因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樊城区政府申请对清河滨江城市更新项目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该项规划调整已通过专家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规划业务会审查,并于2026年2月6日通过市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