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主体市场首批奖励扶持资金发放

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主体市场首批奖励扶持资金发放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16-12-05 09:23

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

第(八)号通告

主体市场首批奖励扶持资金发放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商户:

按照《襄阳市市场外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内环线内第一批市场外迁公告》的内容,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作为襄阳市市场外迁主要承接市场,为促进市场繁荣,保障商户利益,经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首批奖励扶持资金及二次装修、铺货的补助资金发放事宜,通告如下:


一、可申请发放首批奖励扶持资金的主体

1、承诺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关闭老市场原商铺并且在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所选商铺完成二次装修、铺货及达到正常营业要求的襄阳市外迁老市场商户,可申请享受“中豪优惠政策一”。具体优惠政策及奖励扶持资金如下:

(1)免租期增加6个月,累计免租24个月(免收租金、市场服务费)。

(2)每个标准间商铺奖励扶持资金:10000元。

(3)每个标准间商铺二次装修、铺货补助:1000元。


2、承诺在2016年12月28日之前关闭老市场原商铺并且在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所选商铺完成二次装修、铺货及达到正常营业要求的襄阳市外迁老市场商户,可申请享受“中豪优惠政策二”。具体优惠政策及奖励扶持资金如下:

(1)免租期增加2个月,累计免租20个月(免收租金、市场服务费)。

(2)每个标准间商铺奖励扶持资金:5000元。

(3)每个标准间商铺二次装修、铺货补助:500元。

 

二、奖励发放流程

办理步骤

办理内容

办理时间

第一步骤

复核商户履约保证金收据及租赁协议,并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

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5日截止

第二步骤

审核商户奖励资格

2016年12月16日开始

第三步骤

按公司规定发放奖励资金

审核一经通过,即时发放

 

三、奖励发放流程解析

第一步骤:复核商户履约保证金收据及租赁协议,并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

1、商户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据、租赁协议及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的具体时间如下(每日办理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8:00)

办理日期

办理行业

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9日

服装(成人)类

2016年12月10日

百货类

2016年12月11日

针织类

2016年12月12日

童装类、饰品类

2016年12月13日

鞋类、小家电类

2016年12月14日

文体用品类、日化类、工艺品类、家纺布艺类

 

2016年12月15日

皮具箱包类、灯具灯饰类、玩具类、电子数码类、

厨具日杂五金类、服装配饰类、家具软装类、

酒店用品类、乐器类

办理地点: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主体市场一层8单元西区。

 

2、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的说明

(1)商户应在本行业规定的办理日期之前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据和租赁协议并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若逾期办理及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则视为商户放弃中豪优惠政策奖励。

(2)商户在《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时须将申请享受的优惠政策填写清晰并确认无误。

(3)商户在《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时须将申请时间填写清晰并确认无误。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

(1)《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张);

(3)营业执照原件;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主体市场电费收据;

(6)《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


4、办理须知

(1)此活动必须由商户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代办。

(2)复核履约保证金收据及租赁协议时严禁更名。

(3)各商户应严格按照规定行业和时间到中豪公司指定地点办理,逾期则不再办理,并视为商户放弃享受“中豪优惠政策奖励”的权利。


第二步骤:审核商户奖励资格

1、审核奖励资格时间:从2016年12月16日开始。

(1)商户申请享受“中豪优惠政策一”,自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完成对商户申请奖励资格的审核工作,商户须无条件配合,若因商户个人原因,致使审核时限逾期,则视为商户放弃所申请优惠奖励政策。

(2)商户申请享受“优惠政策二”,自填报《奖励资金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完成对商户申请奖励资格的审核工作,商户须无条件配合,若因商户个人原因,致使审核时限逾期,则视为商户放弃所申请优惠奖励政策。


2、审核奖励资格内容:(1)商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中豪襄阳国际商贸城所选商铺二次装修、铺货并符合营业的要求。(2)商户在规定期限内清空并关闭老市场原商铺。


第三步骤:按公司规定发放奖励资金

1、发放办法:在审核通过后,按公司规定将奖励资金发放到商户本人银行卡中。审核一经通过,奖励资金即时发放。

2、发放时间:审核通过后首次发放为商户申请优惠奖励资金的50%;第二次在2017年3月份发放申请优惠奖励资金的20%;第三次在2017年6月份发放申请优惠奖励资金的30%。


为了让奖励审核及发放工作有序进行,请广大商户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行业申请奖励时间办理,并合理安排审核时间。

 

咨询电话:0710-6966666

本通告由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北中豪商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