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襄阳市技术规定建筑面宽和建筑退界的优化调整》的通知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5-01-14 09:28
各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城市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建筑品质,经市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将《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年(建筑工程篇•绿化篇)部分条款优化调整通知如下:
一、第二十三条中建筑物退让建设用地界线距离要求: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高层居住类纵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小于15米,高层居住类山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小于9米,高层非居住类建筑纵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小于10米,高层非居住类建筑山墙后退用地界限不小于7米。
二、第四十五条中建筑面宽控制要求:城市重要干道沿线,城市广场、山边、水边等重要景观地带,多层住宅最大连续投影长度不宜大于60米,高层住宅最大连续投影长度不宜大于45米。
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