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市区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公告

2024年襄阳市区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公告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4-10-1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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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2021〕22 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45号)、《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22〕3号)和《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24年襄阳市区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源墅等14个小区共1049套房源,该批房源分为先租后售和只租不售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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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简装含水电、门窗、乳胶漆墙面、地板砖、厨房和卫生间吊顶、浴室柜、花洒、风暖浴霸、厨柜、灯具和指纹锁等。


2.精装在简装基础上增加床和床垫、床头柜、衣柜、电视柜、茶几、沙发、餐桌和椅子、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燃气灶和油烟机等。


3.先租后售五年交纳的租金在五年后购买时可以抵购房款。


4.先租后售租金价格不含物业费,只租不售租金价格含物业费。


二、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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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线上、线下可同步申请,线下办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配租对象


襄阳市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人群。


四、申请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2.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


3.东津新区房源申请人可以放宽至在东津新区无产权住房人员。


五、配租流程


(一)申请


本次申请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申请办理的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襄阳住房保障运营公司微信公众号”“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任选其一)进入“襄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如实填报《申请表及承诺书》等信息。咨询电话0710-3268977。


2.线下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将《申请表及承诺书》提交至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办理,由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申请。咨询电话0710-3268977。


注:市民服务中心位于襄阳市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可乘坐19路、543路、547路公交车到航天小区站或乘坐38路公交车到汉江路北站下车即到。


(二)审核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以大数据平台自动比对的信息为准,审核结果(通过或者不通过)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


若有异议,申请人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进行申诉。


(三)看房


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集中看房。


(四)选房


1.先租后售房源。采用常态化配租模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襄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选房。


2.只租不售房源。根据申请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选房方式。


(1)若申请审核通过人数大于该小区配租房源套数,在申请截止后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选房顺序。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配租对象和选房顺序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房。


(2)若申请审核通过人数小于该小区配租房源套数,在申请截止后根据“襄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选房顺序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房。


(3)申请人在接到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或短信选房通知后,按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进行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房结束后,剩余房源采用常态化配租模式进行配租。


(五)办理入住


1.先租后售房源。申请人在完成选房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合同约定办理入住。


2.只租不售房源。根据选房和入住时间确定合同签订和入住办理流程。


(1)若申请人在选房时房源未达到入住条件,申请人在完成选房后当天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未签订租赁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申请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申请人在接到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或短信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合同约定办理入住。


(2)若申请人在选房时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申请人在完成选房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签订正式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合同约定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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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入住时间以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申请人两次选房后自动放弃签订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特 别 提 醒


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等相关信息请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襄阳住房保障运管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凡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及个人均属于诈骗行为,申请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0-3268977。


2.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办理,任何承诺可代为办理的行为均属于诈骗行为。申请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0-3268977。



附件:1.先租后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


2.只租不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           




襄阳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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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书


根据《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襄住建〔2022〕174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本人对申请租购保障性租赁住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知悉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且承诺未委托中介或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


2.本人信誉良好,同意接受对本人及配偶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承诺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若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承诺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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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对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知悉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且承诺未委托中介或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


2.本人信誉良好,同意接受对本人及配偶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承诺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若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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