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根据《襄阳市市直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地产行业秩序,规范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促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规范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行为,促进市场规范化、诚信化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部门。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发起,市市场监管局为参与部门。
(二)检查对象及比例。
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10%,房地产经纪机构5%,房地产估价机构20%。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检查及结果录入。每年检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
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住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10%,房地产经纪机构5%,房地产估价机构20%抽取。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 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
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构成由市住新局2人,市市场监管局1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3.开展现场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 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4.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襄阳"网站。
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襄阳”网站向社会公示。
6.检查结果运用。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釆购、 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有关要求
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定监管方式,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我市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检查牵头发起部门、参与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