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小产权房会不会被强拆 拆迁怎么补偿
前两天发了关于北京整治小产权房的消息之后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有网友私聊我问,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补偿,会不会被强拆。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情况来说。
我们已经知道了,小产权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小产权房,有的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的,有的是违法占地建的,甚至还有的是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它跟正儿八经的商品房是有区别的,第一,这种房子没有独立房产证;第二,这种房子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就不用说了,肯定是比商品房便宜很多。
并不是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非法建筑。我国法律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但必须是由村里组织、由村委会出面以集体利益为主的形式。建设用地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土地归村里的村民集体。
这种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和享有者必须为本集体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提供了相关审批手续。举个例子,我跟Q妹儿是一个村的,我没有房子想买Q妹儿的,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可以买的;而跟Q妹儿不同村的污妹儿,即使她没有房子也不能买Q妹儿的房子。
符合上述条件,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那么就是合法建筑。既然是合法建筑,那么拆迁肯定是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
小产权房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
上次提到的一些村民在已经有住房的情况下偷偷建新房然后卖给不是本村的居民,这种情况房子本身就是违建,房子不能确权,买房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即便有拆迁款也不会有买房人的份儿。
如果小产权房没有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那么它就是违建。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另外,认定小产权房是否予以拆迁补偿,有个时间节点非常重要:
2008年以前就已经建好的房子不能被认定为违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开始实施的,如果自己的房子是2008年之前就建好了,那么就不能认定你的房子是违建,该给的补偿还是要给。此外,认定房子是不是违建一般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建筑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来认定。
不过在拆迁过程中也有想耍小聪明的,比如在拆迁前快速地新建、扩建部分房屋,希望以此获得更多的补偿款。
襄城区27日拆了花木店村一组的一批抢盖违建
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