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政策的各类误读,可以休矣!
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楼市调控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风险不容忽视。要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而住建部发文前不久,部分媒体对《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错误解读为“国务院要取消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至此,这种楼市政策松绑论不攻自破。
进入2018年以来,回顾房地产界发生的几件大事,楼市相关政策误读无疑是最不该而又频频出现的事件。
共有车位究竟怎么收费?
3月底,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联合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省所有物业服务收费将被纳入监督管理,以有效化解物业服务收费难题,为百姓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和工作环境。该《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
其中,物业服务中涉及车位产权及收费的内容,引起不少媒体和读者的关注。尤其像住宅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该不该缴纳停车费这样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争论的焦点。
于是有人摘取《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句话:“对于已经买了或租了车库(位)的业主,物业公司不得再额外收取停车费”,忽略了具体内容,武断认为:4月1号起,小区的停车费都归业主了,买了车库或者租了车库,不用交费了!
事实上,省住建厅在发布《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同时,还做了相关解读,对“关于业主共有车位收费”“关于业主自有车库(位)收费”等内容进行详尽解读。
综合上面的权威解读文件,共有车位收费并不是都归业主,而是由物业与业主大会协商;而买或租用地下车库的,不收停车费,但可以收物业服务费(泊车服务费)。单纯理解成共有车位产权归业主所有、已买或已租地下车库不再收费,根源还是在于碎片化、快餐式报道未能全面深刻地理解文件精神,由此可见,对关涉民生大计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精确解读很有必要,阅读相关文件时还是要首选政策原文的权威报道。
一体化装修技术=全装修住房?
在车位收费得到精确解读回应之后,前段时间,一条关于“2019年湖北新建住宅须全装修”的消息又在朋友圈刷屏,有媒体报道认为,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意味着湖北省将在2019年告别毛坯房时代,业主买房可以实现拎包入住。
不少网友据此认为,湖北省装修房时代已经来临,明年建造的住房就不再有毛坯房了!
然而,回溯源头,湖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相关原文是“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
事实上,全装修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按住建部规定,住宅装修设计应该在住宅主体施工动工前进行。也就是说,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必须进行一体化设计。而“一体化装修技术”指的是装修技术路线,即室内外装修从设计之初就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实施装配化施工,减少二次装修带来的浪费和污染。
这样来看,审视“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这句话,从概念意义上来说,一体化装修不等同于要全装修住房;而从时间意义上来说,这只是开始全面推行,并不意味着就要全面实现一体化装修技术。也就是说,“全装修”并不等于“一体化装修技术”,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全面取消毛坯房”。
此次二十条意见提出的“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是指在商品住宅中,至少要采用一种以上一体化装修技术或产品,不断提高住宅装修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最终形成各种一体化装修技术(产品)的集成,更大程度提高装修的技术含量、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总的来说,湖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是将在明年元月起,在全省新建商品住房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装修房时代终究会到来,只是尚需一段时间。我们所能做的应该是稍安勿躁,静观其变。
日益精准化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让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抑制,使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然而,为了炒作和噱头而误读文件的做法,却与楼市发展走向相悖,实不可取。
去年十九大报告进一步确立房住不炒定位之后,2018年全国的各类楼市调控政策势必会一一跟进。楼市消息关涉民生大计,人们对楼市调控可谓备加关注。各媒体应该遵循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清楚明白的政策解读宣传,引导民众认识并掌握真正的政策法规,从而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