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问房|租房、还商贷,公积金还能这样用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19-12-11 11:16
问:租房想提取公积金,无房证明怎么开具?
案例说明:有位市民反映,本人缴纳公积金四个月,目前是租房居住,我和我老公都没有房子, 想支取公积金, 需要无房证明。请问无房证明在哪个部门开具?具体地址在哪里? 需要收费吗?
解答:针对上面的情形,政府相关部门是这样解答上述问题的。可前往以下地方办理:1.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七号4楼襄阳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档案中心;2.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一楼;3.襄阳市襄城区名人酒店院内襄城区政府服务中心。出具该证明用于支取公积金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单身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不收取费用。
问: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因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二)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三)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四)借款合同(原件)、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需在公积金中心柜面现场填写)。
问:公租房能否过户?
案例说明:夫妻双方在襄阳市高新区樊魏路申请了一套公租房。现在夫妻已离婚,房子申请人是男方。咨询是否可以把房子过户女方名下。
解答:针对上述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与咨询的市民进行了电话沟通,为这位市民朋友详细讲解了襄阳市市区公租房相关政策。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3号令)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享受住房保障期间,发生申请人死亡、离异、离开市区定居外地等情形,但该家庭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由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就剩余租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来源:襄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