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三年政策变迁 从试点探路到深化推进

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三年政策变迁 从试点探路到深化推进

来源:襄阳房地产信息网   2026-04-27 14:50

2024年4月底,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首次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为杠杆,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支持部分城市率先开展示范工作,标志着城市更新行动正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战略部署。


2026年4月,两部门再度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继续通过竞争性评审支持部分城市,聚焦老城区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并突出强调“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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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中央层面对城市更新的政策支持重心逐年深化。从2024年试点起步阶段,侧重项目建设,基建补短板,机制要求较基础。到2025 年,城市数量扩围,项目+机制并重,新增消费设施与长效机制培育。再到2026年 提质,突出投资于人,完整社区、民生工程优先,强调集中连片样板片区,明确严禁大拆大建、不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盘活存量。


2026年政策对机制建设的要求最为体系化和具体化。从战略定性看,中国城市化进入存量提质新阶段,告别过去依赖土地财政、外延扩张的老路,转向盘活存量、内涵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连续三年中央财政真金白银投入,表明城市更新已成为国家长期战略,非短期刺激,稳定地方预期与市场信心。


民生意义上,2026年将老旧片区人居改善放在首位,聚焦完整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绿化、适老化改造等群众最关心领域。明确 “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政策导向从 “建楼修路” 转向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真正做到惠民、利民、便民。严控大拆大建,保障居民权益与社会稳定,要求不新增建设用地、拆除重建面积≤20%,能留则留、能改则改,避免强拆矛盾。老城区集中连片改造,保留城市记忆、历史文脉,兼顾民生改善与文化传承,提升居民幸福感与归属感。


区域布局方面,2026年打破规模歧视,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申报门槛从“仅限大城市(≥100 万人口)” 到 “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放开”,中小城市获得平等竞争机会,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超大特大城市;但同时将支持名额从2025年的20个缩减至不超过15个,城市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这一顶层设计打破了固有的区域标签,将所有城市置于同一套以基础工作扎实、积极性高为准则的筛选标准下,必将引导各城市将精力从争夺政策身份转向深耕前期工作质量、打磨方案创新性并验证实施可行性,推动宝贵资源实现从按区域分配到按能力分配的关键跃迁。取消流域倾斜,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可凭基础与积极性平等参评,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富裕。


风险管控方面,对地方债务风险的表述,从2024年和2025年的“风险低”,调整为2026年的“风险可控”。在严守“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底线的同时,以更务实的态度认可了不同城市的财政现实,为它们打开了参与的政策窗口。此举不仅有助于避免因标准过高导致的政策空转,更能精准地引导中央财政资金流向那些基础设施老化、民生短板突出的地区,将风险意识融入积极作为之中。


治理机制方面,2026年方案明确要求入围城市制定为期三年的实施方案,并强制建立项目储备库和绩效评价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了过去可能出现的运动式、碎片化的更新模式。通过建立近远结合、系统谋划的项目生成机制,以及基于城市体检的“规划—策划—方案”实施体系,确保了更新行动的系统性与连贯性。同时,政策大力倡导建立专业化运维和按效付费等长效机制,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统筹等。这些机制的建立,意在彻底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痼疾,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