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速看 事关公积金、社保、医保……
6月16日,襄阳市召开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为应对疫情影响,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应对疫情渡难关的政策措施。
调整公积金政策、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发放稳岗补贴、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超九成规上工业企业产能恢复率达80%以上
截至5月底,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电量比例达109.35%,复工电力指数为9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点,位居全省第三;我市企业复工达产税务指数为102.4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73个点,位居全省第四,全市企业达产达效态势持续向好。
调整公积金政策
据介绍,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出于对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不同、自身抵御风险能力的大小和最大限度维护缴存职工利益的角度考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分级受理、自主选择”政策,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职工意愿,自主选择变更缴存比例(12%-5%)、降低缴存比例(4%-1%)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最长可至2020年6月30日。同时,企业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5月底,全市调整比例缴存单位19家、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单位5家、申请缓缴单位16家,三种措施每月可为企业减负425.68万元。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的时间期限是2020年6月30日。7月1日起,我市将根据最新情况发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通知。
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延期至年底
为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湖北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襄阳免征2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目前,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全年预计共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22.11亿元。
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保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截至目前,全市已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10.9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10.34亿元,工伤保险费2234万元,失业保险费4040万元。
发放稳岗补贴9530.74万元
截至目前,襄阳已经向531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530.74万元,稳定岗位21.16万个,为疫情期间全市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以及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的178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410.2万元,稳定岗位13082个。
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1亿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医保部门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987家企业单位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全市共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1亿元。
据介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我市医保、财政、税务三部门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从2020年2月至6月,我市除南漳县、老河口市外,市区和其他县(市、区)的参保企业,其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南漳县、老河口市因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所以暂不执行减征政策)。
与此同时,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认定后,可在2020年内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此外,为缓解中小制造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我市已于2019年对市区中小制造企业的医疗保险费实行了按季征收。今年,考虑到疫情影响,经过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我市医保部门对市区中小制造企业的医疗保险费继续执行按季征收。目前,市区已有320家中小制造企业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来源: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