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保障资金安全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案件取证工作为契机,对2016年8月至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处理违法骗提人员100余人,责令退回套取款项300余万元。对66人全部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限;对骗提行为恶劣的28人,通报骗提行为至其所在单位,在中心网站及我市主要媒体发布通报进行公开曝光,并推送失信信息至信用中国平台;对骗提行为严重的5人,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通过对查处结果的大力宣传,强化了缴存职工法治意识,对参与制、售虚假资料非法牟利的中介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制、售虚假资料等非法行为的蔓延。
一是营造专项治理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中心网站、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发布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公开曝光一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反面案例,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告知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切实加大打击违规提取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收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线索,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舆论氛围。
二是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重新制定了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职工在本人或配偶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严加控管;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棚改还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行先受理登记,到所在地双改办、居委会核实后再办理提取,每月办理两次;根据本市租金水平分别确定襄阳市区及县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只能办理本缴存区域内的提取业务,不得跨区域办理提取住房消费类业务。
三是严格提取审核,加强内部防控。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首先,严格按照“事前人工原件初审、原件拍照存档、事中系统影像复核、事后调档检查审批”三级审核的流程办理业务,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其次,实行初审、复审分离,档案收集、管理分离,定岗定责到人,切实提高对提取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对提取材料存疑的,商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材料真伪;最后,加强事后监督,做到内部自检自查常态化。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提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签订个人承诺书,通过承诺、践诺,促使干部职工增强职业操守底线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提取受理、复核岗位定期轮换制度,降低岗位风险;建立奖惩机制,对查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为非正常提取行为提供便利,以及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非法牟取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针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敦促骗提职工退回所提款额,并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取消当事人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向缴存人所在单位或单位纪检部门通报骗提情况;选择部分典型在中心网站及我市主要媒体公开曝光;将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移送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