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商品房销售人员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文件
院培﹝2018﹞ 号
关于举办“商品房销售人员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29条关于“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规定和住建部相关文件中关于“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培养商品房销售行业优秀的人才队伍,决定于2018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品房销售活动人员及管理人员;房地产中介机构营销代理人员;准备从事房地产销售和管理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房地产基础知识
1、房屋建筑基础知识
2、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知识
(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要点解读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3、国家及地方新政解读
(三)商品房销售技能
1、房地产营销策划流程及能力
2、商品房销售技能与技巧
3、商品房销售案场管理
(四)商品房销售风险防范及典型案例分析
1、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及预售合同备案
2、商品房销售中主要风险及防范
3、商品房销售中常见纠纷及处理
4、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4日-16日
培训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金丽城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1000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费、教材资料费、课酬费、场租费等);继续教育收费500元/人(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报名时交回证书。报名请携带3张1寸免冠照片(学籍卡1张、准考证1张、证书1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单位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2016年之前取得岗位证书且近两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参加此次培训。
(三)授课专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安排房地产管理企业职业经理人或专门从事商品房销售管理研究的讲师团队。
(四)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考试采用开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
(五)本次培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主办,所有费用由其统一收取,学员自愿报名参加。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樊城区新华路铁路大厦1107
联系方式:0710-3013959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18年8月22日